(中央社記者游凱翔、王揚宇台北1日電)北檢偵辦前總統馬英九教唆洩密案,由曾辦特別費案的檢察官周士榆負責訊問,偵訊逾7小時,晚上9時30分將他請回。馬英九離開時一臉疲憊,並說「非常謝謝大家關心」。

台北地檢署偵辦馬英九被控教唆洩密案,下午2時起,分別以被告身份約談馬英九,以證台灣電動床工廠人身份約談前檢察總長黃世銘、前行政院長江宜樺到案說明。

庭訊下午2時30分正式開始,由10年前曾偵辦特別費案,並與檢察官侯寬仁具名起訴馬英九的周士榆負責訊問馬英九。檢察官曾揚嶺、梁光宗則訊問江宜樺、黃世銘,3人均個別訊問。

檢方為釐清案情,晚上6時30分約談前總統府副秘書長羅智強到案說明。偵訊逾7小時,晚上9時30分同步將馬英九、羅智強、江宜樺、黃世銘請回。

馬英九離開時表示,今天來地檢署主要是針對本案事實部分做說明、釐清,所以花的時間比較長,但因為今天召開的是偵查庭,根據偵查不公開原則,無法透露開庭內容。馬最後向現場媒體說,「非常謝謝大家關心,時間不早了,早點休息」。

羅智強則說,庭訊內容不便做說明,但對一個清廉的國家元首,民進黨竟以「訟海」策略追擊,令人遺憾。但他還是期待司法能不受政治干擾、公正審核。並強調,「我對馬英九的清白有信心」;江宜樺、黃世銘則未受訪。

維安部分,警方共派出275名警力維護秩序。雖然場外有不少民眾抗議,但未有重大衝突產生;場內則有馬英九的支持者,高呼「馬總統加油」等語。

這起教唆洩密案,源自特偵組於民國102年偵辦民進黨立委柯建銘、前立法院長王金平關說案,引起「馬王政爭」事件,導致馬英九、黃世銘被控教唆洩密與洩密台中開公司費用等罪嫌。

刑事部分,黃世銘事後因洩密罪被判刑1年3月確定,但黃世銘選擇易科罰金新台幣45萬7000元,已執行完畢;而馬英九因時任總統享刑事豁免權,檢方並未傳訊。

負責承辦此案的主任檢察官周士榆,台大法律系畢業、司法官訓練所第39期畢業,具財經及會計專長,且擁有期貨營業員、證券營業員等證照。曾偵辦過馬英九特別費案、股市禿鷹等案,而近期社會矚目的兆豐銀案,也是周士榆負責偵辦。

台中設立公司馬英九於民國95年間擔任台北市長時,曾被告發特別費使用疑似不法,同年11月14日,台灣高檢署查緝黑金行動中心,也曾以關係人身分傳喚馬到案,但當時因優美環保科技工程,靜電機,靜電機推薦,靜電機保養,靜電機清洗,靜電油煙處理機查黑中心外聚集過多民眾,檢察官侯寬仁將地點改在北檢第二辦公室偵訊。105120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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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源:民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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