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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曾彥維/綜合報導

越南河內公布一項打擊非法嫖娼的政策,要求警方必須查到至少200起賣淫活動,還要對至少500名妓女罰款。根據國際勞工組織(ILO)的資料顯示,越南有近10萬名性工作者,越南媒體稱,這政策的設定目標跟前幾年相比幾乎翻了一倍,堪稱「史上最嚴」。

▲越南河內要求警方1年抓500個妓女。(圖/翻攝自騰訊)

當地警局曾在2012年查獲一個非法集團,旗下擁有數十名女大生涉嫌賣淫,這些學生分散在全市各地,以電話聯繫進行賣淫行為,當時還成為「國際新聞」。雖然有些社會運動者努力讓賣淫合法化,但性工作在越南仍是一種非法行為。

這項政策要求河內警方2017年強力掃黃,除了對數百個疑似賣淫場所進行定期行政檢查外,還要防止2009-2016年間摧毀的20個賣淫窩點重操舊業。賣淫的人雖然不會被拘留,卻會被罰款,最高可達50萬越南盾(約新台幣676元),外國人賣淫則會被驅逐出境;誘使或組織賣淫等行為嚴重者,則會有一年至終生不等的刑期。

儘管如此,據國際勞工組織的資料顯示,越南有將近10萬名性工作者,其中7.2萬名是女性。接受調查的73名性工作者中,大多覺得因為做這個比他(她)們之前的工作更好。有些民眾對於這政策不以為然。越南《青年報》讀者就評論,「我們到底是希望沒有,還是希望有更多賣淫的人,好讓警方方便完成任務?」還有人提到「如果沒有抓到那麼多賣淫的人,那警方是該被表揚,還是該被懲罰」?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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